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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见解/食安藏隐患 监管要及时

时间:2023-06-09 15:05:31|栏目:即时要闻|点击:

  众所周知,食品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,安全性排在第一位,而“剩菜盲盒”属于临期食品,容易潜藏安全隐患,不可不防。

  北京民事律师李斌告诉大公报,事实上,现有法律足以对“食品类盲盒”进行监管。问题的关键在于“法理”和“情理”在两方面的平衡。一方面,是“法理”层面,精准区分安全卫生食品的正常经营,与劣质过期食品的滥竽充数。另一方面,是“情理”层面,法律解决纠纷更要考虑到鼓励勤俭节约与引导理性消费之间的平衡。

  事实上,2022年8月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曾发布《盲盒经营活动规范指引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,拟对盲盒销售的内容、形式、销售对象等方面作出规定。该指引提出,食品不得以盲盒形式销售,并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在使用盲盒商品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诱导、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。目前,该指引还在征求意见中,也许在未来能看到对于食品盲盒规范上更明确的指引方向。

  另有业内人士认为,总体规范虽然有,但法律细则却仍不明确。在更多的情况下,“剩菜盲盒”类产品的消费,仍然主要建立在商家与消费者双向诚信之上。因此,不建议对短保质期食品设置盲盒形式,同时建议监管部门加大对“剩菜盲盒”的监管力度。

  大公报记者张宝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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