储存逾万人人脸信息须备案
时间:2023-08-09 16:44:26|栏目:即时要闻|点击: 次
图:目前内地不少幼儿园或中小学校采用人脸识别技术作安检。
【大公报讯】记者赵一存北京报道:对于未成年人,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8日发布的《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明确,人脸识别技术使用者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人脸信息的,应当取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单独同意或者书面同意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正确履行监护职责,教育引导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。
在公共场所使用人脸识别技术,或者存储超过1万人人脸信息的人脸识别技术使用者,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所属地市级以上网信部门备案。网信部门会同电信主管部门、公安机关、市场监管部门等有关部门依据职责,加强对人脸识别技术使用的监督检查,指导督促人脸识别技术使用者履行备案手续,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督促限期整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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