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北省2025年农村黑臭水体实现存量清零
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《河北省农村黑臭水体深化排查整治工作方案》提出,2023年,河北省将在2021年工作基础上,再次全面开展排查摸底工作,摸清全省农村坑塘(沟渠)和黑臭水体底数,建立全省农村黑臭水体监管平台,制定分年度黑臭水体治理计划,完成年度治理任务。到2024年,健全完善长效管控机制,完成年度黑臭水体治理任务。到2025年,全面完成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(2000平方米以上)治理,并彻底消除风险隐患;全省农村黑臭水体实现存量清零、动态随清。
深入开展排查。河北省提出,对行政村内村民主要聚集区向外延伸1000米范围内、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上的坑塘、沟渠(不含城乡接合部或县城建成区),进行全面排查,摸清面积、位置及污染来源或隐患等基本信息,逐一建档立卡。
强化源头污染防控。河北省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,切实落实村收集、乡转运、县处置责任,严禁在坑塘(沟渠)及周边随意倾倒、填埋垃圾。坚持分类施策、统筹推进,加快治理设施建设改造,强化设施运行管理,提高收集管网入户率和污水处理率,着力加强农村新民居、农家乐等敏感点生活污水治理,严防未经处理的农村生活污水流入周边坑塘(沟渠)。
有序开展黑臭水体整治。河北省将按照“一塘一策”的原则,由各县(市、区)政府组织制定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方案,对污染成因简单、面积较小、易于整治的,立行立改进行整治。
完善监管机制。河北省鼓励河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,将属于河道类型的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纳入河湖长制管理。重点围绕农村坑塘(沟渠)及周边涉水工业企业、畜禽养殖场及洗浴、餐饮、宾馆酒店等经营单位,加大农村黑臭水体污染隐患执法检查力度,严查偷排偷放行为。(新浪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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