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来到潍坊供热网!

即时要闻

当前位置:主页 > 时政新闻 > 即时要闻 > 律师观点 >

律师观点

时间:2023-06-18 13:16:39|栏目:即时要闻|点击:

获球员或承办方谅解 可减轻处罚

  北京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冲入球场的邸某某,责令其12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。对于少年球迷闯入球场一事,不仅“吃瓜群众”各执己见,专业人士也各有看法。北京从事行政诉讼业务的任明律师对大公报表示,根据内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,该球迷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扰乱公共秩序,因此必然要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。

  大公报记者查阅发现,内地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,强行进入场内,扰乱文化、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,处警告或者二百元(人民币,下同)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。很显然,对于这一球迷的行为,法律是给予明确“负面评价”的 。

  不过,也有评论认为,“社会需要一种法律秩序下的宽松感,不是很大的事时错就错了,改正就好,男孩在球场上的犯忌奔跑展现了率真和简单,它会带来一种摆不到桌面上的调节。”

  值得注意的是,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,如果该男子能获得被侵害人(比如赛场运动员或比赛承办方)的谅解,可以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。而在本场比赛后,美斯便在社交媒体上发文感谢中国球迷的支持,“一次与阿根廷国家足球队愉快的中国之旅,感谢所有中国球迷们一直以来的热情支持”。

大公报记者张宝峰

上一篇:近年内地 男女狂粉争议行为

栏    目:即时要闻

下一篇:新闻热话/江西查明 南昌食堂“鸭脖”是“鼠头”

本文标题:律师观点

本文地址:

重要申明:本站所有的文章、图片、评论等,均由网友发表或上传并维护或收集自网络,属个人行为,与本站立场无关。

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,请与我们联系,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、任何非本站因素导致的法律后果,本站均不负任何责任。

COPYRIGHT © 2009-2019,WWW.WFHEATING.COM,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© LAMBERT

sitemap feed